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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业务员拉广告被灌醉人人乐老总涉嫌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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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业务员拉广告被灌醉人人乐老总涉嫌强奸

本是进行广告业务洽谈,却被大型购物超市福田店老总灌醉,并带到宾馆强奸。酒醒之后,24岁的受害女子带着证据到福强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许小姐今年24岁,大学毕业后在深圳某企业从事广告业务。她告诉记者,本月1日,经过朋友介绍,她认识了深圳人人乐大型超市福田店的总经理宋贺民,并约在一家酒店吃饭,准备在熟悉的同时拉点广告客户。
  
  许小姐说,他当时在酒店里喝酒方式十分奇怪,酒店的服务员将红牛饮料倒入白酒混喝。“我们谈的都非常高兴,喝了4两左右的白酒后,我就感到迷迷糊糊了。之后就趴在饭桌上。”对于吃饭之后的事情,许小姐印象十分模糊,只是隐约记得宋氏和另外一个男子将她带入了酒店附近的南国宾馆开了房间。许小姐称,当她醒来时,发现自己上身衣服的扣子被全部解开,而下半身则完全赤裸,身上还盖了一床被子。
  
  “我醒来后可能是被吓坏了,立即冲回家,并脱掉了所有的衣服,扔进了垃圾桶。”许小姐这样说到,可能是酒还未完全醒,之后她又在家里睡着了,一直等到当日晚上9时多她完全从酒中清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事情不妙,怀疑自己被性侵犯了,于是从垃圾桶中捡回一条短裤,第2天下午来到福强派出所报案。
  
  许小姐关于被宋某带到宾馆开房的说法,被南国宾馆的监控录像证实了。据录像显示,3月1日2时58分左右,许小姐被宋氏及下属张某带到该宾馆的512房,一个小时后,宋某才从房间离开。“我还是有一定的酒量的,没想到那天会喝的如此之醉,当时虽然我没有发现任何的异常,但是我在中途貌似去了4次洗手间,会不会我的酒中被做了手脚?”许小姐疑惑地问。
  
  目前,派出所已经立案,并给许小姐发回了报警回执,警方正在着手调查。报警一小时不到,许小姐却接到总经理电话,并告诉她,”你报什么警?有事情我们坐下来解决不就可以了吗?"
我们先来看看相关的人物:
  
  1.福田店总经理宋贺民,河南人,原西乡人人乐总经理,仰仗着与总裁及集团公司两位总经理的关系,在公司飞扬跋扈,自称是搬不动的大树,即贪财又好色是其真实人物写照.
  
  .2.福田店执行副总经理陶霞,人人乐十二年老员工,可谓是和何总裁一起打下江山的人物,只可惜能力有限,限于初中学历,虽是12年的忠实员工也只能在执行副总和经理之间徘徊.
  
  3.集团市场部高级经理郭大灶,26岁年少有为,掌管着华南大区30多家超市的市场部.
  
  4.福田店食品部经理智刚,与宋贺民私交甚好,圆滑,可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5.福田店服务区经理余增祥,原福田店送货司机,溜须拍马见风使舵是他的看家本领,典型的帮上级搽皮鞋的人物.
  
  几个这样的人物在一起要是不高出点名堂的话那岂不是对不起他们这些响当当的名号?再说这样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见怪不怪,如果他们都能像大众一样老老实实的做人那可就真的是闻所未闻了,只可惜苦了那些受害的女同胞们,对你们所受到的遭遇我们深表同情,希望这些恶徒们能得到应有的惩罚,更希望我们的司法机关查这样的事情不要像查我们的扁哥一样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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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啊潜规则,在我们这个充满传奇的国度,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茶余饭后,星斗小市民愤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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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这样的人啊!还是高层管理人员,你没钱吗?至于吗?这个MM漂亮到你非要这样干啊!害人害己,自以为是。不是每个人都是好欺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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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在这个社会一个女孩子出来混饭吃还是很艰辛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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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是好跑的吗?
广告是好拉的吗?
难道是皮肉交易不成翻脸了?
就像妓女收到假钞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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