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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捡”获300万元金饰可能被诉盗窃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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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个人认为此次事件的主要责任在于 那个丢东西的失主,这么贵重的物品不随身携带出现事故就应自己负责,现在到以受害人的身份起诉别人,可恼!
虽然女工存在一定的问题,但绝不构成犯罪,应该以故意遗弃高价商品等问题起诉丢东西的人,是他造成整个事件的,他应该负全部责任。
这类人要是我的员工直接辞退,太耽误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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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林 金币 +5 回复鼓励! 2009-5-12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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