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猫青年 发表于 2011-8-8 03:08   全显示 1楼
应该说基本没有必要的,来论坛这么久一次通过短消息的垃圾广告什么的都没看到。二是监管这方面的,版主不会知法犯法的,这情况相当罕见,如果有问题你保留证据来投诉就是了。
真心觉得楼主说的这个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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