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3 01:11 只看TA 3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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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来去还是觉得楼主先和对方谈谈,应该就算是民事纠纷吧,不知道哪里的警察还管这些事情哟,而且哪里管得了呀。补上,以后还是小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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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nirvana 发表于 2010-4-3 10:02 只看TA 3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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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块太多了吧,叫他减一点?这事是你理亏,没办法 不过他肯用钱来抵换,也说明他根本就不爱他老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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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anxinjian 发表于 2010-4-3 10:48 只看TA 3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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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楼主掉陷阱了,还是报警吧,对方两个要求都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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