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恋足的启蒙
我的乳名就叫公主,出生在高干家庭,爷爷爬过雪山,走过草地。我父母都
是军人,自我记事时,爸爸就是军队院校的团职教员,妈妈是军报记者在外地,
一年能回家一至二次,虽然爸爸每周都回家,但平时在家就我和爷爷,还有刘叔
叔和陈姨在一起生活。刘叔叔是爷爷的秘书,陈姨是我家的保姆。爷爷识字不多,
传阅的文件之类的东西,刘叔叔就给爷爷念。日常生活和起居就由陈姨负责。
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加之我又是独苗,爷爷对我倍加疼爱。当时商品还没有
现在这么丰富,粮食、油肉等还是凭票供应。好多人家孩子多,粮食不够吃的。
而我家,爷爷是吃特供的,包括烟、酒、饼干、糖果、茶叶当时都供应。自
然饼干之类的东西,就全部归我了。记得我有个铁的饼干筒,往往还没有吃完,
刘叔叔就又拿来新的了。
我的户口在地方,粮本、副食品本,都送给了陈姨家里,那时给他人粮食、
食油比给钱都贵重,就算你当时有钱,你没有粮本照样也买不到粮食。陈姨有7
个孩子,粮食不够吃的,4男3女,大女儿迎春,比我大一岁,她和我同年级上
学,排行老四,还有一弟二妹。陈姨24小时在我家,有时周末回家看看,家中
的弟弟妹妹就由她照顾。
也许隔辈亲的缘故,爷爷从没有对我发过火,真是溺爱有余,而管教不力。
娇生惯养使我从小就养成任性、刁蛮的坏脾气,只知道颐指气使、肆无忌惮,
毫不理会他人的感受。刘叔叔和陈姨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更是唯命是从,视我为
掌上明珠,擎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三个大人都围着我转,爷爷生活
上还什么都不管。并且,比较封建,他自己的事情基本不用陈姨做,陈姨的主要
任务就是看护我。
我爸爸说,我自三周岁就由陈姨带,并吃过陈姨的奶,那时,陈姨刚生完老
儿子54天(当时的产假就是54天),就到我们家工作,奶棒的特厉害。陈姨
就让我吃,开始可能是为了缓解陈姨的不适,后来我就离不开陈姨的奶了,牛奶
坚决不吃了,喝了牛奶就吐出来,那时牛奶也不是随便供应的,百姓订奶要凭着
妇产医院等的证明方可。刚上小学时,我放学回来还缠着陈姨吃奶,可能直到上
了一年学后才渐渐的不吃了。这件事我印象不太深,都是后来听大人们说的。
陈姨始终把我当做小孩看,她给我洗脚、洗衣服、刷鞋,我从没有觉得异样,
感觉是应该的,她就象我自己的妈妈。记得我上四、五年级的时候,那时穿白力
士胶鞋、呢绒袜,活动也多,白鞋特容易脏,即使是不脏鞋也有味,脚特别臭。
陈姨每天给我刷鞋,三双白鞋轮换着穿,一双鞋决不让我穿两天,所以我的鞋永
远是最干净、最白的。
睡觉前,陈姨总是把洗脚水调的不凉不热,端到我脚下,我那时或是看书、
或是玩娃娃,即使是什么也不干,我自己也不洗脚,陈姨也不用我洗,说我自己
洗不干净。她拿起我脚,脱掉袜子,就把我脚放到盆里,温暖的水浸泡到脚腕,
粗糙的大手,将我的脚握在手心里,轻轻地揉搓,舒服极了,我的脚很小,就是
现在来看,与我的个子相比,也是较小的脚了。现在我的脚也比那时的脚嫩多了,
那时,我整天跑跳不闲着,当然也不知道爱护脚了。然而比其他孩子的脚自然是
细腻许多。陈姨每个脚丫子都给我非常仔细地搓一遍,洗完后还要闻一闻,检查
一下洗没洗净,如果还有味,就再打一次香皂,直到洗净后,在用水净出来,亲
一下说:「好了,这回不臭了,喷香。」
待我躺下后,就拿起指甲刀,替我修剪脚趾甲,陈姨总是把我的脚趾甲修剪
成半圆的,不长不短,即光滑又漂亮。有时爷爷也会拿起我的小脚丫子亲一下,
说:「嗷,太臭了,不臭爷爷今晚上就吃了。」我总是擎着脚,扎煞着脚丫子说:
「你吃,你吃吗!」非要爷爷把脸贴在我脚上,张开嘴咬一下我的脚趾头,或者
用胡子扎我的脚心,痒的我「咯…咯」直笑。
夏天很热的时候,晚上一点风也没有。那时没有空调,电扇也不多,家里唯
一的一台老式台风扇放在爷爷房间里,我热的睡不着觉,陈姨就坐在我床边,给
我打扇,直到我睡熟才离开,我睡了一会又热醒了,就再喊陈姨过来打扇,也不
知道折腾了多少遍才睡到天亮。
有一次,睡觉时脚贴到蚊帐上了,陈姨没有看到,脚趾肚让蚊子叮了一口,
我不知道各位是否有体验,简直是奇痒难忍,肿的红红的,给我痒的都哭了,陈
姨听到后,跑过来心痛不已,把我的脚趾含到嘴里,用力的吸,可能她是想把毒
吸出来吧。也不知道真的是把毒吸出来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反正是不痒了,
并且好舒服。此后,我甚至有意将脚伸到蚊帐外面让蚊子咬,几次以后被陈姨发
现了,问我:「为什么?」童年的我,还不会撒谎,就如实向陈姨说了。陈姨说:
「傻孩子,你喜欢就对陈姨说,何苦受那种罪。好了,以后不许了,陈姨给你亲
脚丫子,快睡吧。」
自此以后,陈姨总是一边给我打扇一边含着我的脚丫子亲吻,直到我睡熟了
才罢手。无论春夏秋冬,陈姨从没有间断过,服伺我躺下后,就会主动捧着我的
小脚丫子亲吻起来,直到哄我睡熟为止。冬天她怕我冷,就掀开被角把头伸到我
脚下的被里,我的两只脚踩在她温暖的脸上,脚丫子被她轮流地吸着,很快我就
睡着了。也许就是自那时起就养成了喜欢让别人亲吻我的脚丫子的习惯。
就是现在晚上睡觉,如果没有人亲吻我的脚,没有人守护在我身边,我也很
难入睡。长这么大还从没有自己剪过脚趾甲,没有自己洗过袜子,擦过鞋油。就
是自己洗脚、穿袜的次数也不多。我生活自理能力确实很差,甚至不知道现在的
丝袜是无跟的。有一次,出差到外地,早晨起来打开一双新丝袜,穿时才发现没
有脚跟,心里还直埋怨使女给我拿了双坏袜子。这也是我请贴身保姆,不用她干
任何家务的原因,我不在家她就休息,家务活有钟点工干。我到家她就开始工作,
必须形影不离的在我左右,替我做一切,即使我睡觉了,也要在我床边值守。
2、虐待的萌芽
虐待他人也是那时形成的。前文已经说了,我是独苗。儿时的我,没有玩伴。
在学校里,因为我学习成绩好,当然,这应当归功于刘叔叔,自小学到初三,刘
叔叔就象我的家教一样,陪伴着我学习。我还是班长,好多同学都舔慕我,争着
和我玩,跳皮筋别人输了要抻皮筋,而我就不用,我永远是救人的,只要跳就行
了。
然而回到家里,就没人玩了,同学们不敢到我家玩,陈姨又不许我出去。寂
寞孤独的我无所是从,整天找茬,这样不好,那样又不对,做了米饭要馒头,做
了馒头要米饭。菜咸了,汤淡了,总之没有满意的时候。爷爷特供的食用油是玉
米油,百姓吃的是粮站供应的豆油,我家炸过两、三次东西的油是不要的,陈姨
总是悄悄的拿回家,给家人们吃,爷爷从来不管这些事,而我那时就不许陈姨拿,
倒掉也不给。陈姨当时让我气得,可拿我也没有办法,我非让她当着我面把不要
的油倒进下水道里。那时的我,反叛性特强,谁的话也不听。爷爷说:「是不是
把孩子闷的,在家也没有人玩,让她出去玩一会吧,跑一跑就好了。」然而,陈
姨又不敢单独放我出去玩。无奈之中,想起让她女儿来,就跟爷爷说了,爷爷自
然同意,并说:「让你姑娘也住这里吧,也不是没有地方住,这样她俩也有伴了,
一起玩,一起上学。」就这样,陈姨把她大女儿——迎春,领来陪我了。
那时的我,真是闺房中的小姐。自迎春来后,就和我的丫鬟一样,听我的使
唤,受我的呵斥,做我的出气包。我上学不用背书包,在家写完作业不用收拾,
连铅笔都不用刻,所有的一切迎春都会给我做好。在学校里,我的鞋带开了,或
者是鞋里进了沙子,都是叫迎春替我做,同学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是
迎春舔慕我呢。俩人同时在家写作业,我写完一个本,要换另一个本继续写,书
包就在我眼前,自己不动手拿,叫:「迎春,给我拿本来。」迎春放下正在写的
作业,起身给我找出本来,放到我面前,刚要坐下写作业。「打开本了吗?真笨,
什么都不会干。」迎春只好再起来给我把本打开,甚至要把笔递到我手里,看着
我开始写了,才敢重新坐下写作业。
一起玩耍的时候,迎春永远都是吃亏的。跳皮筋一面系在树上,一面由迎春
拽着,我只管自己跳,直到筋疲力尽才停下,坐在院中早已准备好的椅子上,快
叫你妈拿水来,渴死了。她就会乖乖地跑去,让陈姨倒水后,给我端来。我接过
水来,边喝边说:「鞋里有沙子。」她就蹲下给我脱鞋倒沙子,而后再会给我穿
好,系上鞋带。
在一起玩的时间长了,没有不打架的。虽然她很能迁就我,但和刁蛮任性的
我在一起,打架总是不可能避免的。然而,我俩打起来,无论谁是谁非,陈姨总
是打迎春一顿,并骂她不懂事,有时陈姨气急了,还不给迎春饭吃。让她给我下
跪,并把笤箸疙瘩递给我,让我自己打迎春解气,直到迎春向我道歉讨饶,给我
消气、哄乐了,才算完事。每次打迎春我都能很快消气了,甚至心中还有些暗暗
窃喜,看到违背我的人受到惩罚,自然就高兴了,心想看你还敢不敢不听我话了。
如此以来,只要我说:「我告诉你妈去。」迎春就吓的屁滚尿流的,无论我要求
她做什么她都乖乖地做。就是我上了大学,她陪我读书那四年里,也从不敢反抗
我的任何指令。
无意中听到陈姨说,迎春在家里能给弟弟妹妹洗脚。晚上陈姨端来洗脚水给
我洗脚时,我就不让陈姨洗,非让迎春给我洗不可,不管陈姨怎么说她洗不干净,
我就是不行。陈姨无奈,只好嘱咐迎春给我洗干净点、洗两便后再用清水净脚。
看着迎春蹲在地上,替我洗脚,我心里第一次有了异样的感觉,却却实实地说是
青春的萌芽刚刚萌动,那年我才十二周岁。
虽然迎春和我在一个房间睡觉,但我还是习惯要陈姨哄我睡,陈姨仍然要含
着我的脚丫子,我才能入睡。否则我就睡不实,我渐渐的大了,有些懂事了,几
次想改掉这个习惯,可是不行。陈姨也崇着我,不愿我受到委屈。现在想一想,
也许是陈姨怕我能离开她后,我家不用她了吧。当时,爷爷的单位给她开30元
钱,由于要照顾我,我爸爸额外再给她20元,每月在我家能拿到50元的工资,
并且吃住还不要钱,后来加上迎春也白吃白住,他们家一下子就多出了三个人的
粮食,自然家里人的粮食就够吃了。现在看来钱给的不多,可当时一个学徒工月
工资才开17元,照看一个小孩一个月才8元。陈姨的工资比她丈夫挣的都多,
并且我家剩余的或者不要的东西,都归了她。陈姨非常需要这份工作,要保住工
作就不能失去我对她的依恋,她亲吻着我脚丫子,哄我睡觉这个秘密,至今我的
爷爷、爸爸、妈妈也不知道。
迎春非常懂事,很孝敬她的妈妈。有时我半夜醒了,要喊陈姨,迎春只要知
道了,从来不让我喊,总是问我什么事,如果她能做的,她就会替我做。无论是
冷了、热了、渴了,还是睡不着了。如果我说是睡不着了,她就会起来替她妈妈
给我亲吻脚丫子,而不让我叫她妈妈起来。她给我亲脚时候,我会提好多要求,
指挥着她让她舔得我更舒服一些,我的第一次高潮,就是我的一只脚在她的口中,
另一只脚丫子夹着她的脸蛋子时兴奋的。兴奋后,还告诉她,我尿床了,她毕竟
比我大一点,给我换下内裤一看,笑了告诉我你成人了,我的脸绯红,那时我上
初一。第二天早上一看,迎春的脸蛋子都被我夹青了,陈姨问:「怎么回事?」
迎春掩饰着说,我俩闹着玩,不小心让我掐的。陈姨紧着问我:「她掐没掐着你。」
我说:「没有。」陈姨这才放心,并转身嘱咐迎春说:「你大,要让负公主,不
许你欺负她。我要是看到你惹乎公主,看我怎么收拾你。」
自那以后,我对迎春也好多了。虽然还不在一起吃饭,当时是因为细粮比较
少,我和爷爷一起吃爷爷特供的细粮,刘叔叔、陈姨、迎春一起吃供应粮,菜基
本是一样的,最多是我和爷爷的餐桌上多一盘肉或者是鱼什么的。我经常在吃饭
时送馒头给迎春吃,房间的饼干、糖果有时也让她吃一点。但是,我也更会享受
了,随心所欲地使用着她,当时最愿意玩的游戏,就是我用脚丫子夹着饼干或者
糖快,看着迎春用嘴咬或者用舌尖舔着吃。每当我有情绪想那种事的时候,就让
她给我舔,我浑身舒服透了,就让她给我按摩捶腿,直到我休息够了解乏了才肯
罢休。冬天放学到家后我的脚很凉,就经常让她把我的脚揣到她怀里给我暖脚,
我用脚丫子夹她的乳头,玩弄着她的乳房,暖暖的、软软的,真的好好舒服耶。
在一次次的捉弄她中,我得到了一次次的快感与满足。如果说以前捉弄她是
儿时的顽皮,那么现在捉弄她就明显的带有目的性了。
高中以后,我考上大学,她落榜了。由于考到了外地,爷爷不放心我自己去
上学,想让陈姨陪我去,又无法张口说。那时迎春正待业在家,无所事事。陈姨
正准备求爷爷给她安排工作,见有这么个机会,当然不肯放过,就又跟爷爷说了,
她们从小一起长大,脾气习惯都了解,迎春去是最合适的。怕我不同意,还悄悄
地对我说:「我不去,我在家里照顾爷爷,你晚上睡觉时就让迎春给你亲脚丫子,
我都和她说好了。」我自然没有意见,陈姨去我的行动多少还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而迎春去她绝对不敢干涉我的自由。理所当然地答应了她。就跟着起哄说:「我
就让迎春陪我去,别人不要。」无奈之中的爷爷,也只好同意迎春陪我去上学。
并给我们在校外租了房子,他老人家亲自送我去,看了后才放心的回去。
四年的大学生活开始了,在这四年里,始终是迎春陪伴着我,服伺着我,忍
受着我的各种捉弄。继而又认识了同学阿奴,服伺我的人又多了一个,这时的我
在他俩的伺候下,明显的更会享受了,也越来越具有强烈的施虐倾向,使我逐渐
养成了,只有在虐待他人中,才能获得快感和享受的乐趣。(全篇结束)
二、我的大学
1、大学伊始
2、初识阿奴
3、女王诞生
1、大学伊始
在办完新生报道手续后,刘叔叔领着我、爷爷及迎春一起来到了校外我们租
住的房子。那是栋老楼房,房主出国了。整套房子刘叔叔全部租下来,共两室一
厅,厨房、卫生间齐全,并被刘叔叔雇人粉刷一新,床被褥及炊具,全是新的,
虽然此时粮食已经不紧张了,细粮还是限量供应的,并没有敞开供应。爸爸让他
在军区后勤处的战友、学生,定期给我们送来了大米、白面。总之一切齐备,只
等我入住了。
进了我的新家一看,基本满意。唯一感到不足的是,没有给我准备一个读书
写字的书房,迎春也单独占了一个房间。我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大发小姐脾气,
冲着刘叔叔嚷到我在哪里学习写作业,迎春离我那么远,有事时她知道吗?算了,
你们就带她回去吧?我谁也不用,马上给我滚。爷爷听到我的吵闹声后,赶紧过
来问怎么回事。刘叔叔解释说:「本来怕影响公主学习,所以我把迎春安排到另
一个房间了,公主不高兴了。」爷爷转身搂这我说:「好了,小宝贝,有话好好
说,别生气了,生气就不漂亮了。你想怎样安排房间,对刘叔叔说就是了。」我
不依不饶地说:「不管。」爷爷一边搂着我一边对刘叔叔说:「照家里的老样子
布置,让她俩住一起,迎春的房间安上写字台,好学习写作业。」
刘叔叔忙着把迎春的床抬到了我的卧室,把写字台和简易沙发搬到了迎春的
房间。刘叔叔知道迎春的苦难日子又要来临,只怕是睡觉也不会安生。我只管坐
在床上生气,一句话也不说,谁也不搭理。爷爷的战友、朋友来请爷爷出去吃饭,
我也不去。爷爷千哄万哄,无奈答应给我买台电视,我才高兴起来,和他一起出
去吃饭了。那时,一般家庭还没有电视,记得我租住的那座楼也不过一、二家有
电视的,有无电视看楼上的天线就知道了。第二天,刘叔叔买来了一台黑白的罗
马电视,只听爷爷还在埋怨刘叔叔,你到是惹乎她干什么,这个小祖宗还惹得起
呀。……
二天以后,爷爷和刘叔叔走了,家里只剩下我和迎春。同好们如果是在外地
读大学,可能会有感触的。刚上学的前半年是最难熬的,特别想家。娇生惯养的
我,又如何受得了呢?常常无缘无故地发火,莫名其妙地掉眼泪。看什么,什么
不顺眼,听什么,什么不入耳。说实话,迎春伺候我还是蛮细心的,可以说是无
微不至了,别忘了,她才比我大一岁啊。但是,以前迎春虽然也服伺我,但大多
数的活还是陈姨干,现在全部的活都由迎春一个人干,又是刚开始,常常弄的手
忙脚乱,不是袜子忘了洗,就是鞋没有刷,我就借题发挥,把无名怒火发泄到她
身上,惩罚她。忘了洗袜子我就把袜子塞到她嘴里,忘了刷鞋我就把鞋口对准她
鼻子嘴,用鞋带系在她头上,让她闻着我的鞋睡觉。
每天放学,她到校门口接我,回到我们租的房子楼下,高兴时我会自己上楼,
不高兴时或是楼梯上没有人时,我就会要她背我上楼。她和现在的使女同属于一
种类型的人,你只要肯定她为你做事的成绩,她就会无怨无悔。
进门后坐到沙发上,任由她为我换鞋,端上水果,倒上水送到我手边,然后
去炒菜做饭。那时,我还没有让她跪下服伺我的稽好。此时的我或者看看电视、
看看书,或者躺靠在沙发上假寐一会儿。
饭菜做好端到我面前后,她会站在我旁边伺候我吃饭,如果是吃鱼之类的菜,
她就为我拣鱼刺,如果是肉蛋之类的菜,我会让她蹲在地上给我垫脚,有时把脚
放在她肩上,让她给我捶腿,有时我还把脚放在她脸上,全凭我的高兴,好在我
从小鞋袜就没有连穿二天的时候,即使是穿了一整天的旅游鞋,脚上也没有很浓
的脚味。要是不高兴,或不愿意动弹,不想吃饭,她就会喂我,自小我吃煮鸡蛋,
就不吃黄;吃饺子,不吃边。……我不吃或吃剩下的东西,迎春就会拣起来吃了。
我记得每次吃饺子迎春只能吃到两三个囫囵饺子,余下吃的全是我不吃的饺子边。
伺候我吃完饭后,她会快速地吃下我剩下的残羹菜底。
我喜欢一边写作业一边泡脚。也是她每天晚上必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我准
备热水,准备很多,有满满一壶。她会利用我趴在桌上写作业的时候,猫着腰在
桌下帮我脱去鞋袜,然后放人半盆热水给我泡脚。她就蹲坐在桌下守着,她隔一
会儿往里加人一点热水,隔一会儿又加人一点。她就这样一直保持着水的温度,
让我在舒适的热水里泡着。然后给我在水中捏搓着脚丫子,直到壶水全部用完盆
水凉了,才将我的双脚擦干,用两手擎起来,揣到自己的怀里给我暖脚,我用脚
丫子夹她的乳头,玩弄着她的乳房,暖暖的、软软的,真的好好舒服耶。更多的
时候是把我的双脚放到她立起来的膝盖上,默默无语地将脸贴到我的双脚上,任
我脚丫子在她脸上夹、掐、扭、拽、划,一声不吭地陪伴着我。待我写完作业,
她会替我收拾好第二天的用具。此时,我也有些困倦了,她又该伺候我安寝了。
我睡前通常是要洗个澡的。无论春夏秋冬,就是现在,我洗澡的时候,也就
躺在一把木制躺椅上,由她为我洗头、冲洗全身。冬夜,在服伺我进浴室里洗澡
前,她会把我的内衣提前拿出来。发现衣服很凉的,她知道这样冰凉的衣服穿在
我刚洗过热水澡的身上,我一定不会满意的。她转身灌了一只热水袋,然后就用
衣服包着热水袋放在浴室门口。在里面给我洗完澡,替我擦干了身子,她把焐得
热乎乎的内衣拿进来。给我一边穿衣一边说:「暖和吗?」此时,我毫不配合,
任由她服伺。那种感觉让我兴奋异常,无法用语言描述。舒服的我连抬一下胳膊、
勾动一下脚丫子的力气都没有了。娇慵无力懒洋洋地说:「嗯,不错,你想得很
周到。」她得到我的称赞,就会高兴起来,微笑着更加殷勤地伺候我。替我穿上
拖鞋,搀扶我到卧室的床上躺好,为我做全身按摩。揉肩、捶背、捏腿、推拿、
修脚。当我睡意再次来临时,她会和她妈妈一样含着我的脚丫子,一边亲吻着,
一边忍受着我脚丫子在她脸上的施虐,她的脸上经常留下青、紫和划痕。
如果功课很晚才做完,洗澡就免了。含着我的脚哄我睡觉,是何时都不能免
的。我的脚细嫩而光滑,如同白皙的绸缎。当然,我是一定要她用舌头来舔的。
光是把我两只脚舔舒服了就得半个钟头,我则一边享受着她温暖的舌头在我
的脚趾缝中吸吮、游动,一边倚在床上看电视。直到我睡着后,她为我准备好了
明天的早餐后,才能睡下。
第二天清晨,她早早把早点做好,小心翼翼的端进卧室的餐桌上摆好,然后
是唤醒我起床过程。她两手轻轻的捶着我的腿,口中喊着:「公主起床。」如果
时间已经快来不及了,我还没起来,她就为我洗好毛巾,替我擦洗脸,直至我醒
了起来为止,伺候我漱口、吃早餐。待我吃完饭,化装的时候,她会为我穿好袜、
鞋。替我拿着上课用的手袋,把我送到学校门口。然后回家吃饭收拾房间,给我
洗袜子、内裤、内衣、换鞋垫、刷鞋或擦皮鞋。中午在给我准备好午饭。
天冷的时候,我中午不回去吃饭,她每天中午给我送。保温瓶装不下的菜,
她就把菜放在饭盒里,然后就把饭盒一直焐在胸口焐在怀里。她给我送饭去的时
候,双手抱在怀里,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好像那些怀孕的骄傲的母亲。我的同
学与她打趣说:唁,你有丁了。她还是笑,一路笑着来到我面前。看着我吃着热
腾腾的饭菜,她心里十分快乐,毫无来由的很简单的快乐。有一次我说要不再买
一只保温瓶吧,她说花那个钱干什么,我不就是一只保温瓶吗?
天天如此,直到我大学毕业。这种服伺像小雨一样无声地滋润着大地,这种
服伺总是在最细微处呈现;没有豪言壮语的表自,更没有惊天动地的行动,有的
只是最细微处的点点滴滴的真情。
2、初识阿奴
大一的下学期开始,我陆续收到了好多的情书,火辣辣的语言,让我兴奋,
让我惶恐,这些情书中最让我倾心的是阿奴的情书。虽然我自小就任性刁蛮,但
我的家庭教育,决不允许我早恋。我说你们可能不相信,上高中时,我还没穿过
高跟鞋。上大学第二个月,我才自己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这也是我至
今偏爱高跟鞋的原因。高中时看到同学穿高跟鞋上学,我眼睛都谗红了,爷爷就
是不让买,我前文《现实中的我》已经说过,爷爷的一生只穿军装、胶鞋,说高
跟鞋那是资本家的小姐、太太们穿的,好孩子是不穿那种鞋的。现在,想起这事
来,还是应该感谢爷爷的,如果那时就让我穿高跟鞋,我的脚绝对不会象现在发
育的这样周正,这样纤美。在高中读书时,有好多男孩子、同学追求我,我总是
冷傲的拒绝他们。说实话,不是不想接受,而是怕家里人而不敢接受。再说,当
时陈姨天天接我上下学,为的就是怕我受到男同学的纠缠。现在好了我总算解放
了,没有人干涉我的自由了,迎春是不敢管我的。
周日的黄昏,我从校图书馆出来,开始在走廊东张西望,希望能找到一个胆
大陪我的人进去看书,图书馆在一座老楼上,老鼠很多,看书时经常被它吓一跳。
可顾盼了很久,竟连个人影也没看到。正垂头丧气的时候,楼下有人大声嚷:
「哎,下来呀!」我立刻来了精神,往楼下张望,只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正朝
我傻笑呢。我仔细看看那张脸,嘿,不熟悉,但是见过面!知道是本校的学生
「哎呀,你快下来呀!那男生又催促了。这真是「天上掉下个宝哥哥」。我想让
他帮忙,便借口开河:「你上来呀!」 谁知,那男生抱怨起来:「你磨蹭什么?
我弄到了两张『轻音乐会』的票,你要不要去?」说着,得意地将手中的券
朝我扬了扬,两只躲在镜片后面的眼睛笑成了缝儿。哎呀,这等好事我能不凑热
闹?
我说:「去」就往楼下跑。那男生迫不及待地跑过来,抓起我的手就跑……
那男生没拉我跑多远就停了下来,因为他那帮等着看热闹的兄弟此时就在前
面亮着嗓子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这里的表演很精彩——」
{注:当时唱的是:「阿妹,阿妹,快快办嫁妆,我急得心发慌,今天,今天,
你要老实讲,我是否有希望……」现在,为了创作的需要,改用现在的歌,请不
要误解。}唱完这几句就没了,一个个朝我傻笑。那男生说:请原谅他们的轻狂,
只怪这学校寂静得可怕,他们只好自己来一个「轻音乐会」演出了。
原来,他们是中文系三年级的学生,在学校编一本书,刚才看到孤零零的我
在走廊上发呆,就怂恿阿奴把我引来,不管他用何种法子。
阿奴见我得知人场券是假的后也不生气,说:「你性格怎么这么好?倒让准
备挨骂的我白白紧张了一阵子。」
那晚,我和这伙男生玩疯了,一首接一首地唱歌,吹萨克斯、弹吉他、跳劲
舞……我坐在校园的草地上,看着这群精力过剩的男孩在月光下尽情地发泄。
很快,他们狂野的激情撩动了我,我踢掉高跟鞋,光着脚跳起了印度舞。跳
完,他们一个个惊讶不已,惊讶我这个经管系会本专业的女孩舞跳得那么专业。
我告诉他们,我十二岁以前曾到少年官和舞蹈学校接受专门的舞蹈训练,那
时,我特别迷恋追影灯下那点「唯我独尊」。
阿奴不失时机地邀我共舞,然后轻轻地说:「你实在该拥有一双漂亮的舞鞋
啊!」
我悄悄地告诉他:「你真该去学表演了。」……
夜深了,该散场了。迎春急的到处找我,脸都吓白了。
一天,我到学校找阿奴,其他几位师兄都在,却没有看到阿奴,我问阿奴哪
里去了,他们一个个阴阳怪气地说:「明知故问啊!」「阿奴都快成你的保镖了!」
正说着,阿奴进来了。看到我,他简直有些夸张地叫起来:「哇!你什么时候来
的?我怎么没看到你啊……」我忙打断他:「行了,行了。别表演啦!」阿奴立
刻与他的兄弟大眼瞪小眼。
有一天傍晚,我到学校和阿奴他们玩。宿舍管理员过来喊阿奴接电话,并说
是一个女孩打来的。他去接电话了,我就悄悄地走了,可走廊上好像随处都是回
音壁似的,阿奴温柔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我来到操场上,在清风明月
的操场上走了一圈又一圈,明知道自己应该回家了,可还是不想回去。不知过了
多久,我忽然发现一棵树下站着一个人,细看竟是阿奴。阿奴朝我走来,我的心
怦怦乱跳,好像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被他看得一清二楚似的。我想躲,可躲不开。
只听他说:「刚才那是我们班的一个同学。」我含糊地应了一声:「哦。」接下
来谁也没话说了。过了很久,阿奴才笑了笑说:「你不会以为我又在表演吧?」
这是整个学期阿奴对我最深沉的表示了,而我明白自己刻意回避是因为爱上了他。
下学期快结束的一天晚上,我回自己租住的房子才一会儿,阿奴就跟了过来。
阿奴说:「如果,多个人服伺你能给多少工钱?」我看也没看他,答:「不需要
不需要。」「哎,我是认真的。你态度放端正点儿好不好?」我这才看了看他,
但看不出他认真在哪里。阿奴接着说:「我有一个让你一边赚钱一边还有人服伺
你的机会。你干不干?」我忽地来了精神,说:「为什么不干?我那么傻么?
跟钱有仇啊?」「对了,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说着,指了指学校的方向
压低声音说,「那帮小子吃饱了撑的,说我要是真能追到你,他们每人愿出20
0元作为我俩的恋爱消费。他们三个人,一共600元,每天你就让我在你这里
待上一会,我白为你干活也行,给你做奴隶都行,我宁愿亏给你,也不愿输给他
们呀。到时你我对半开,要不,四六开也行。你只要好好配合,我的表演你也领
教过。君子有言在先,我保证不伤害你。怎么样?」
我向阿奴翻了翻白眼,说:「你也真够黑的,赚了人家的钱,还不愿与我来
真的。我哪点损你的面子了?」
「好啊!真爽!我就怕你不开窍!看来,我们一拍即合,假戏真做了。」
啊,假戏真做?」我立刻跳起来。
「不不,是真戏假做。不不不,是真戏真做。」
阿奴颠三倒四地说着就来牵我的手,弄得我心里麻麻的。他马上有了回应,
说什么我们又不是「第一次亲密接触」了,怕什么?
我忽地摆正自己的角色:「走啊,给我穿鞋,我们去学校让他们开开眼界。」
阿奴真的跪下给我穿鞋。这是我第一次让一个男人跪在我脚下给我穿鞋,心
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受,痒痒的,看着跪在我脚下的男人,感觉自己就是伟人,
一种与生俱来的享受权利的欲望和雍容高雅气质,被阿奴在不竟意中开发出来。
我们以亲昵的样子出现在那帮观众面前时,那三位迅速地把眼睛瞪成了鸡蛋
那么大。相互递一个眼神后马上起哄了,说:「真是立竿见影!只是还缺点儿什
么。」我明白他们指的是什么,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有意把声音抬高八度,问:
「什么?」他们异口同声:「亲吻。」不管阿奴此时在玩什么,反正我是在玩心
跳。我这么顺水推舟和他亲亲热热地站在这儿亮相,当然不纯粹为了演戏。我豁
出去了,示威似的扬起脸、微闭眼睛等着,可一秒一秒过去的感觉告诉我:阿奴
在犹豫,是我把他推到了尴尬的境地。后来,他终于想通了,象征性地对我蜻蜒
点水了一下。我顿生委屈。不过,我立刻把这一尴尬的局面扭转了过来,故意亲
昵地附在他的耳边说:「奴隶你是做定了的,不许耍赖。」他只朝我傻笑。
此后,我和阿奴的「真戏真做」一直看不到曙光。暑假一到,我便忙着回家
去了。
假期很快过去了……。
开学两周后的迎新晚会上,我才见到阿奴和他的死党。我跳完芭蕾《天鹅之
死》后,他们跑到后台来给我献花,像商量好似的,一人一束,让我足足风光了
一把。在阿奴的花里,我没有发现玫瑰。
一天放学,迎春接到我后一起往家走,突然,我看到有卖猕猴桃的,就让迎
春去给我买,我自己慢慢的向前走,万万没想到,一辆飞驰而过的摩托车撞伤了
我。左脚粉碎性骨折。医生说:「今后走路可能有点儿跛。」这话是对司机说的,
可我清楚地听到了。这结论简直使我一下子掉进了万丈深渊。我看着绑着石膏僵
硬的脚,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天鹅,惟一不同的是天鹅死了,而我还活着;天鹅死
了也很美,我却只能赖着活。我不愿再看到任何熟悉的面孔,拒绝所有试图来安
慰我的人,常常独自流泪……
一天,照顾我的迎春小心翼翼地告诉我,经常到家来的男孩已经来过十几次
了,今天在窗外默默地看着熟睡的你两个多小时了也不肯离去,手里拿着精品礼
盒。我想了很久才说:「帮我去收下礼物吧。」我心里很想知道他送来的到底是
什么。
一会儿,迎春捧回一个漂亮的彩盒,我小心地拆开,看了后差点儿没昏死过
去。那竟是一双红舞鞋!阿奴怎么能这么残忍,竟给我粉碎性骨折的脚送舞鞋!
我气急败坏地要将舞鞋扔向门外,抬头看见阿奴赫然站在门口。
阿奴已从我的眼睛读到了我的愤怒和质问,走过来说:「我不是要刺激你,
只是想告诉你,这双舞鞋是我早就给你准备的,即使你的左脚不能站立了,我只
希望你能穿上它,在我的怀里跳舞。」阿奴看我没有任何表情,又说:「上学期,
我们打的赌其实是我追你的一个伎俩,他们只是在配合我。看你嘻嘻哈哈的,那
么纯真,我岂敢轻易亵读?」
没容阿奴说完,我一头扑进了他的怀里。当我重新细看手中的红舞鞋时,发
现缀满粉红玫瑰的缎面正闪着美丽圣洁的光泽。我笑了,说:「老天都愤怒了,
罚你找个跛脚女孩。」
此后的日子里,阿奴天天来医院陪我,他一到医院,就抱着我的伤脚,不停
的按摩、活动,为我恢复脚的功能。
三个月后,我和阿奴并肩走出医院。我的脚好好的,甚至可以单脚在地上转
圈。脚丫子夹住他的脸蛋子照样可以夹出青来。
阿奴搬出了学校,住到了我家。他比迎春更细心地伺候着我,当听说我喜欢
他象上次那样跪着给我穿鞋时,他二话没说,立即跪下。从此阿奴无论给我做什
么事,都是跪着干的,直到现在也没有站起来过。
3、女王诞生
恋爱中的女孩,是最幸福的,最快乐的,最娇贵的。无论她的要求多么的荒
诞,多么的不近情理,他都会毫无怨言地接受,老老实实的照做。
阿奴住进我家后,就在我学习的房间里支了一个行军床,任性的我常常毫无
缘由的虐待他取乐。针扎屁股、钳夹身上的肉、穿着高跟鞋踩阿奴平放在地上的
手指、脚趾,让他趴在地上象狗一样地吃饭,吃我脚丫子踩过的东西,吃我吐出
来的东西,甚至让他做人椅,骑着他写作业,让他做马,供我骑着玩。他都默默
地心甘情愿的去做,从无反抗的意思。这时的我简直就是「旦已」,就是武则天,
说一不二,实现了我的帝王、皇室生活梦。
据有关资料记载,自二十个世纪以来,大家都知道男人很贱。马索(Mas
och)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女人要么是奴隶,要么是暴君,但绝对不是男人
的伴侣。」他是十九世纪奥地利一本小说《穿兽皮的维纳斯》的作者,「被虐症」
的英文masochism就是以他的姓为字源,而SM里冷酷女王的装扮和行
头,也正是他小说里的描述。我当然不愿意做男人的奴隶,我要做暴君。
没听过十九世纪欧洲盛行的「鞭笞之爱」吗?大思想家卢梭最了解那种被女
人鞭打的快感了,在《忏悔录》里早已都自我招供。还有十五、十六世纪的「骑
士之爱」,那也是一种「精神被虐症」,证明了男人有明显的「被虐本质」。我
就要鞭打男人,骑乘男人。
自从1967年纽约出现了定期玩SM(虐待——被虐癖)的TES团体后
,到了1986年就有了三百名会员;据说绝大多数的男性会员都希望扮演
「被虐」角色,而一半以上的女性会员希望扮演「虐待」角色,大家这才发现有
被虐倾向的,其实是男人。
高贵的女人们,你愿意做男人的奴隶吗?不愿意?那你还等什么?穿上紧身
兽皮手执带刺的皮鞭,用长筒皮靴的高跟践踏男人,然后残酷地微笑着看男人匍
匐在地上求你继续……。阿奴和迎春为了取悦我,博得我的欢心,都主动地开始
跪着服伺我了,供我虐待淫乐。
清晨,他俩双双地跪在地上,磕头请我起床,待我醒了迎春给我扶起来后,
阿奴就会把我双脚抬到床边,给我套上拖鞋,虽然穿拖鞋并不费劲,但这时的我
无论难易,都已经不用我自己动手了。骑着阿奴洗漱,这已经是常事了,甚至连
我自己都不感到新奇了,也没有刺激的感觉了。
一个捧碗,一个擎著地服伺着我吃完饭后,等我化装的时候给我穿上丝袜,
再不厌其烦地按我的着装给我搭配鞋子,直到我满意了为止。从我的脚受伤好了
以后,虽然我的脚和以前一样的灵活,但是上下学我再也没有走过路,都是由阿
奴背着我走,老师同学都知道我的脚受伤了,也没有人太注意,可能还以为阿奴
在做好事呢?这也是阿奴住进来的条件之一。早请安,晚祝福,对我三跪九拜,
这是他们必做的功课。见到我双膝跪地,用他们的贱嘴,亲吻我的脚趾,这是他
们的礼仪,就象我们见面握手一样平常。
有一天,刚下第二节课,我突然感到脚很痒,就让一名女生去叫阿奴来。女
生找到阿奴说:「金莲叫你,要你现在去我们教室里。要赶快去啊。」说完,女
生就回来了。阿奴听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大步流星来到我的教室。见到我
就问:「怎么了,什么事?」我坐在椅子上带着甜甜的笑对阿奴说:「脚痒的厉
害,给我解痒。」我坏坏的笑着看着他。阿奴以为我在开玩笑,傻傻的站着就是
不动。我的脸上有点挂不住了,脸色一变,「你听到了没有?!」阿奴这才知道
我是真的要他替我解痒,我的大声一吼引来周围不少同学的目光,阿奴的表现,
让我好失望,很下不来台。阿奴惊讶的望着我,我的目光让他不寒而栗。他慢慢
地蹲下,解开我的旅游鞋带,脱下棉袜仔细地查看,在我的指点下,发现脚掌上
有个红点,他快速地将嘴靠上去,用力地吸了起来,并用牙齿轻轻的咬了一咬。
直到我说:「好了。」他才松口,重新给我穿好袜子,穿上鞋系好鞋带,红
着脸低着头急忙跑出了教室,避开了。
此后,我的恶作剧还搞过几次,每一次他都能忍让,顺从我。如果说以前的
我虐待他人是生理需要,那么这时的我虐待他人就是心理需要,这是一个质的变
化,是一个由女人成为女王的变化。我可以没有性生活,但绝对不可以没有施虐
的快感。如同阳光、空气一样使我离不开。说起虐待,容易使人理解为是对肉体
的一种伤害。其实我一般不采用这种方式,肉体上的虐待也仅限于骑马、跪拜、
脚踩、手掐,我更喜欢施以「心灵虐待」。
通过温柔的「心灵虐待」,同样可以征服阿奴他们对我的顺从。冷漠:对他
们态度冷漠,表情冷若冰霜,拒绝他们殷勤要求,故意当着他面同其他人亲近;
贬低:用自己理想的模式,或者其他人的一点长处,去苛求他,对他的那怕
是一点点过错,也要大动肝火,呵斥不己,讥讽挖苦,刻意贬损,侮辱他的人格。
支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把他的精神禁锢起来,让他唯我的意志为转移。
经过潜移默化的训练,他自然而然地就会接受你家中环境教给他的一切。陈姨教
会了迎春,迎春教会了阿奴,阿奴发展了服伺方式,既而教会了使女,使女现在
教导着婢女,我想婢女用不了多久,也会和他们一样。还用我亲自动手虐待他们
吗?
阿奴就要毕业了,是在校读书的最后一年,他比我大二届。因为在大学时参
加了89学潮去了天安门,毕业后要送会农村老家,阿奴不想回去,就要留在我
家陪我,当时我分别找了爷爷、爸爸帮助阿奴联系工作,但都被拒绝了,并且不
许我同他来往,更不许我同他谈恋爱。其实,他们是想让我嫁给他战友的儿子,
一个军校毕业的连级军官。为了拆散我俩,爸爸来了,爷爷也来了,我就是不答
应。无奈之中我公开谎称我俩同居了,你们赶阿奴走,我学也不上了,现在就和
阿奴回农村,阿奴到哪我到哪。我强硬的反抗,又迎来了胜利,他们妥协了。为
了不让我在校时就和阿奴同居,他们把阿奴带到了我的家乡,因为学潮的事情,
政府机关阿奴是进不去的,爷爷给阿奴联系到了商业单位,总算是让阿奴在城市
里落户了。(全篇结束)
三、参加工作
1、我的上司
2、意外收获(最具绅士风度)
3、浪漫始于足下
1、我的上司
焱焱的夏日,空气仿佛也凝固了,昼长夜短,使人昏昏欲睡,我感到一阵夏
天常有的那种疲惫,上下眼皮直打架,反正午休时间办公室里没人,躺在三人沙
发上,迷迷糊糊刚要睡着,我的脚感觉到一股股呼吸散发出的热气,继而,脚趾
似一种被人舌头舔着的感觉,这种感觉对我来说并不陌生。我微睁双眼一看,我
的上司正小心翼翼,好象害怕把我弄醒似的,伸着舌头一下一下舔着我的脚趾,
顿时,我睡意皆消,但我并没有惊动他,只是睁着眼睛看着他。他丝毫没有觉察
到我已经醒了,仍在忘我的、孜孜不倦舔着,过了好一会,他可能感到有些异样
了,抬头看我,发现我早已醒了正在注视着他,他愣住了,羞红的脸膛低了下来。
象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孩。我轻声的问他:「味道怎样?好吃吗?」他见我没有怪
他,很快恢复了常态。低声说:「请您不要生气,我毫无褒渎你的意思,我只是
仰目你的高傲,赞叹你的靓丽,发自内心想为你做点事,不知如何表达,才做出
这种事情来,万望你不要介意,不要声张,谅解我这一次。」我笑了。各位同好
都知道,我本身就是一个恋足者,又有施虐倾向,恨不得让全世界的男人都跪在
我脚下,亲吻我晶莹纤美柔若无骨的玉足,向我顶膜礼拜,又怎会怪罪一个崇拜
者呢?拒绝一个自甘为奴的活生生的近在眼前的人呢?我继续轻声地对他说:
「我可以不说,但你必须天天中午来给我舔脚,否则,我怕记不住无意中说出去。」
他一听此言,兴奋的狂吻我的脚,并说:「以后中午你到我办公室休息,我给你
钥匙,那样我就可以更方便地服伺你午休了。」他办公室带套间有床,是专为领
导休息时准备的。我答应了他。
此后,好长一段时间我每天中午,都到他办公室午休,他很讲信用,从没有
过分的要求。只是按照约定,默默地跪到床角我的脚下,为我按摩双脚,或根据
我的要求为我捶腿、揉肩,最多只是舔砥我的脚趾。
有一天,我躺下不久,忽然感到想撒尿,就命令他:「快,给我穿鞋,我要
小便。」他一听我要小便,就说:「咳,费那劲干什么,呐,尿在这里就行了。」
说着,他起身拿出了他出差、外出开会带的大玻璃杯,(类似雀巢咖啡瓶)「起
来一折腾,中午您就不用睡了。」看他对我这么细心体贴,我好感动,只好顺从
他了。我把臀部往床边挪动了一下,一条腿一半臀部在床上,另一条腿搭在他跪
着的肩上。他赶紧放下杯子,为我掀起了裙子,将我穿的粉红色的小得没有几寸
布、紧得几乎要勒进肉里的T型绣花底裤的裆部,向腿根的一侧分去,露出了红
润的鲜嫩欲滴的桃源洞,洞口上方高高悬挂着一颗连神仙都欲下凡人间一尝的红
樱桃,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我的私密,他激动了,他兴奋了,他就要失去理智了,
他的声音变了,他的手在颤抖,哆哆嗦嗦地端起了杯子,「哧…哗……」我痛快
地尿完了。感觉差不多尿满了杯子。他不待我反应过来,就在也控制不住自己了,
贪婪的含住了我的红樱桃吸允、舔砥着,我不得不阻止他,「好了,清理干净就
行了,下去,揉脚去。」他听了我的命令,即不忍心离开,又不敢不遵从,兴头
不减,恋恋不舍,十分珍惜地舔了舔我溅到他手上的尿液,爬到我脚下,给我揉
起脚来。我迷迷糊糊不一会就睡着了,醒来一看差5分钟就到上班的时间了,我
急匆匆的让他给我穿鞋,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就开始工作了,把中午在他办公室
撒尿一事忘的一干二净。
下午二点,局长办公室通知开中层干部会,我准时来过小会议室,中层干部
都到齐坐好后,局领导们才入场。我突然看到他手里拿着我中午装尿的那个杯子,
并正重地放在他面前,一边对中层干部讲着话,一边不时地端着杯呷一口,我感
觉我的脸在发烧,我越来越兴奋,桃源洞也不由控制地一阵阵地向外涌着蜜汁,
幸福极了,我陶醉了,他会上说了什么,我一句也没有听到。
说实话,我不喜欢让奴隶饮我的尿,吃我的便。但我喜欢看到奴隶的贱样,
如果一个奴隶为了掌握了解主子的健康状况,主动而又不失分寸地为我尝便,我
想我还是能够接受的,谁不喜欢对主子忠心的奴隶。我认为那是高级普通奴隶应
该做的事,而他毕竟是我的顶头上司,政府机关的高层干部,不是一个高级普通
奴隶,这怎能不让我兴奋异常呢?
从这以后,他经常对秘书说:「去,找处长给我泡点茶,她的茶好,醒脑提
神。」秘书迷惑不解地拿着他的大杯送到我这里。我总是对秘书说:「放这吧,
一会我送过去」或说「待会你再来拿。」我们之间玩着这种刺激的游戏,乐此不
彼。
在他的扶助下,我也由一个正处提为副局。X·X空难,我们局负责XX宾
馆的空难家属接待、按抚工作,由我亲自带队参加,所以最近忙的不可开交,冷
落了同好,敬请谅解。
2、意外收获(最具绅士风度)
认识阿才十分偶然。一天,我去某单位调研,在途经东北财经大学时,上来
一位文质彬彬的学生模样的大男孩,他一上车就在我坐的位置前站下来,我并没
有注意他,继续着我的习惯,放松我的脚,我左腿搭在右腿上,右脚脚跟着地,
脚尖上翘;左脚脚尖挑着一脚蹬式的大口高跟紫红色的漆皮皮鞋,裸露出白里透
红、细皮嫩肉着着肉色丝袜的脚踝、脚跟和脚掌,前后随意的晃动着。
忽然,我无意中看到大男孩的双眼紧盯着我晃动着的脚,眼睛发出了一种奇
异的光,进入了一种忘我的而又不能自拔的境界。他发现我看他,随口发出了赞
美「真美!」我又抬头瞟了他一眼,他竟然轻声的对我说:「小姐,您鞋脏了,
我可以帮您擦一下吗?」上车的时候人很多,被人踩了一脚。我知道遇到同好了,
我的脚又让这个高品位的男孩心动了,对他来说,那无疑是个性感符号,是最有
力的诱惑。我未置可否的看着他,微微一笑。他从兜里掏出纸巾,慢慢的蹲下,
一手擎着我的脚,一手仔细的给我擦鞋,全然不顾车上其他人的存在,竟在众目
睽睽之下做完这一切。
我非常开心。我为他的大胆追求而高兴;我为他的真诚坦白而兴奋;我为他
勇敢直率的表露而感动。能够不惧世俗偏见,敢爱敢恨,能够在众人面前敞开心
扉,这不正说明了他的心灵洁净无尘吗?而那些心存污秽,表面人模狗样,一肚
子男盗女娼之辈,又怎会有如此行为。一个不懂得对女人关爱呵护殷勤献媚,只
知道对女人品头论足、指手画脚的人,又怎能有如此表示,这进一步肯定了我的
判断,他一定是个非同寻常的男人。
我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无言地递给了具有绅士风度的他。
阿才现早已毕业,并找了一份不差的工作。自与阿才交往至今,他总能把握
分寸,从没因我的宠爱而忘形,更是牢记自己的身份、地位。无论何时,我需要
什么服伺,他都不需要我吩咐,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他就心领神会,做的干净
到位。他能想我之所想,做我之想做之事。聪明、伶俐体贴入微。他想尽一切办
法哄我开心,使尽浑身的解术逗我高兴,变着花样服伺我。现在我甚至都不用考
虑该怎样享受,因为这一切他做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好,从没另我失望。这样的奴
隶,你怎能不宠他、惯他、偏爱他?
3、浪漫始于足下
美丽的初夏,天空晴朗而不炎热,好喜欢这个时节,一切都是新的。我又有
了展示自己靓足的舞台,每个休息日,在没有其他重要活动的时候,我都会向同
好们展示自己靓足,与大家一起分享着我的快乐。
这个时节,我喜欢捷足先登,买到一双既漂亮又时尚的凉鞋,这将引起我所
有朋友和同事们、特别是足恋的同好们的关注而成为焦点人物,给周围所有人带
来新鲜,感受到我是一个会享受生活的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也不例外,休息日,在使女的陪同下(和她在一起
犹如《陪衬人》的感觉),我开始了一个展示自己靓足的游逛。我最喜欢青泥洼
步行街了,那里没有任何的干扰,你可以静心地展示自己,欣赏、比较,哪一位
是恋足者,哪一位是受虐者,在众多不同的眼神中挑选到他们,那种喜悦。无法
比拟。
发现同好,我会无意地站在他面前,在使女的搀扶下,把我纤美的玉足微翘
着,这时跟在后面的阿才就会迅速上来,蹲下替我脱下皮拖或凉鞋用早已准备好
的纸巾,擦拭我根本没有灰尘的美脚,他会擦的很仔细,每个脚丫子他都会擦到,
然后把我的脚放到他的膝盖上,再为我擦净鞋子。此时的我环顾着众多不同的眼
神,有欣赏的、有鄙视的、有愤怒的、有疑惑的、更多的是羡慕和兴奋……我的
嘴角闪过一丝自信和轻蔑的微笑,「还没有哪个男人能抗拒我脚丫子的诱惑!」
我心里得意的想着,开心极了。待阿才给我穿好鞋,我会继续游逛。直到尽兴后,
方才恋恋不舍地罢手。此时的我,已经兴奋疲惫到了极点。
一进家门,就在也控制不住自己了,边让使女为我更衣,边叫到:「奴才。」
阿奴、阿才双双跪到我的脚下,我脚轻轻一晃,他们就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各
自捧起我的脚,一边揉捏,一边亲吻起来。我躺靠在沙发上,吃着使女送到我口
中的樱桃,舒缓着脚丫子的疲劳。
望着脚下的阿奴、阿才,我思绪万千,上帝为何不能给我一个完美的男人。
阿奴成熟、有事业、社会上有地位,受聘于万达的商业开发集团CEO,年
薪百万,以自己妹夫的名义,开的超市连锁店,年收入也近百万,虽然我对他感
到厌烦了,并不再和他同床,男女做爱,也变成了他单纯的为我口交,当我有性
欲了,就喊他伺候,也不说话,分开两腿,抓着他的头发,就往我的裆下按,把
他的嘴按在我的阴部,而他只能用嘴乖乖地为我服务,直到我达到高潮,把阴液
泄到他嘴里,才用脚踢开他的头,说了句:「滚吧」,然后就酣然入睡了。然而,
我还是不能失去他,只有他的收入,才能满足我奢侈豪华的生活,才能满足我许
多不可告人的稽好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也只有他才能容忍自己的妻子,当着他面
和其他男人演试云雨情,和妻子的情人共居一室。
阿才年轻体壮,柔情似蜜,别看年少,可他的图腾不小,顶天立地,让我爱
不释手。他可以随时随地满足我旺盛的性欲,无论何时只要我需要就要和他神游
太虚境,我从他那里得到满足,从他那里得到快感。他还是我发泄的工具,我经
常要他象服侍女皇一样的服侍我,跪在我脚下舔我的脚,用他的脸做淫乐工具,
然后冷冷地叫他退下,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我可以高高在上地坐在他脸上,
随心所欲地使用他的脸。发号施令,他惟命是从。我挑逗他勃起,然后打破他的
美梦,使他得不到满足,这为我施虐的享受增加了乐趣。这样的奴隶我又怎肯罢
手。
用过去的一句话,我和阿奴是革命夫妻,和阿才是生活夫妻,二者缺一不可。
我渐渐的歇息过来,在他们三人的共同服伺下,我来了情趣,桃花源有些湿
润,我把脚分别伸到他俩的胯下,阿才明显比阿奴坚硬许多,我轻轻一踩阿才的
命根子,他连忙扯下短裤,赤裸着身体,把他的肉棒奉献在我的脚下。看着他坚
如铁,硬如钢的擎天玉柱,我的桃花源流出蜜来。「阿奴,你还楞着干什么?还
不快点替阿才擦枪。」阿奴无语,微转一下跪姿,俯下身,低下头含起了阿才的
图腾,我的脚踩在阿奴的后脑勺上,短短的头发刺激着我的脚心,聪明的阿才也
低头细品起我酿的蜜。啊,好舒服耶!受不了了!我用脚一踹阿奴的头,阿奴识
趣地松开了阿才的枪,此时阿才的枪口似吐着火焰,红亮亮的就象要破一样,似
寻斗的公鸡;似吐着舌信的游蛇。啊,太棒了。阿才用他那丰满结实的胸膛,托
起我的臀腿,身体扭动着搜寻着。然后,在使女、阿奴的帮助下象我发起猛烈的
进攻。我淹没在阿才的狂风暴雨中,任凭风抽雨打。他身体内凝聚着力量,在奋
力推开紧闭的闸门,终于;惊天动地,一股洪流汹涌澎湃喷涌而出。
我渐渐平息下来,脚丫子夹着阿才的耳垂,说:「臭奴才,你还是蛮有力量
的。」阿才说:「谢谢您,公主。奴才本想送公主上天堂的。」我说:「是吗?
那感觉一定很美妙。」阿才说;「刚才我实在是没有控制好,现在我想重新
服伺公主,奴才要把公主你送上天堂。」我说:「臭奴才,难道你还有力量吗?」
阿才笑了笑,说:「尊敬的公主,我这才刚刚开始呢?」
阿才把我的腿抬下他的肩膀,挺身坐起来,把我的身体放平,让我舒适地躺
下,用手合上我的眼睛。他在我耳边轻语:「你正在进人一个粉色的梦乡。」我
惊叫一声,饶有兴趣地闭目躺着。阿才站起来,点上一根清香,又打开组合音响,
放上一个CD盘,是小提琴协奏曲《梁山泊与祝英台》那优美的旋律像在云间雾
里飘游。我兴奋得又叫了一声。阿才进了洗手间,洗了手又漱了口,然后回到房
间。他面对我跪着,像面对一架奇异的古筝,他两手轻轻撑着,伸着舌头慢慢的
舔着我的手掌,如玉指揉弦,徐徐揉捏着我的手指和掌心。我发出几声轻微的呻
吟。阿才舌尖滑弦般,由手而臂,由臂扶摇直上,在我的脖颈上滑行,又顺势攀
上耳峰,再滑向那广阔的平原和高山……我呻吟着,扭动着,不时发出一声叫喊:
「我要飞——。」阿才的舌头灵巧至极,时合时分,时徐时疾,有时像秋风横扫
落叶,有时又如精蜒频频点水。我蛇似的扭动翻转,面如艳桃,如痴如醉;
无法控制自己。疯狂地抓住阿才,往自己的身上拖。阿才说:「公主,去天
堂的旅途还很长,你要慢慢的享受哦。」我嘶声大叫:「快!我要你买直达票。
……
快!」阿才再次提枪上马,他轻车熟路,似进非进,忽左忽右,徐徐而行。
我面态变了形;咬牙切齿,上气不接下气,发出粗重的喘息声,浑身不停的颤栗
……
结束时,我泥似的瘫做一堆,飘飘欲仙,对他说:「我被撕碎了……臭奴才,
你真的把我,送上了天堂……太美妙了……」阿才说:「你还没有到天堂,才走
了一半还不到,还有许多美妙,你还没有享受到。」我说:「真是不可思议。臭
奴才,我会喜欢上你的。」阿才说:「千万别,你有阿奴。」我吻了阿才一下,
说:「现在你比阿奴的地位高,今后我这方面的需要,就由你服伺。」阿才想了
想,说:「谢公主的赏识,阿才一定会尽心尽力的伺候公主满意的。」我点了点
头,说:「神秘而又可爱的小男孩。」说完,我把脚放在他的脸上,阿才抱住我
的脚不停地吻着,一边吻还一边说:「尊敬的公主,我喜欢你,我喜欢……」在
他们的呵护下,我迷迷糊糊睡着了
待我醒来,抬头一看,阿才还跪在地上一边舔着我的脚一边给我揉腿,我问:
「你不累吗?使女呢?」阿才说:「我让她休息去了,我愿意代替她给公主您捶
腿按摩。」我感动至极,只好扳着面孔对阿才说:「臭奴才,今天我穿过的鞋还
不快去清理干净,让使女过来伺候我。」……
家对我来说,是我浸润荣华富贵和享受无上权力的地方,是真实自我的再现,
是剥去所有伪装还我本来面目的天堂。我只爱我自己,我只求自己享乐,我的快
乐就是建立在奴隶们的痛苦之上,奴隶越痛苦我就越开心。在这里我用不着遮遮
掩掩;用不着在意他们是否能够承受,只要我快乐、我开心,我就可以为所欲为,
我就是我,我就是主宰,我从没有把我的家奴当人看,他们是我的财产归我所有,
他们没有自我、没有人格,没有自尊、更没有思想,他们是我使用、享受、淫乐
的工具。他们「必需起的比鸡早,吃的比猪差,干的比驴多。」我对他们从没怜
悯过,「禽兽尚且有半点怜悯之心,而我一点没有,所以我不是禽兽。」
别把他人当做人,但愿自己不是人。
人在仰视时易低估自己,俯视时易低估别人,得意时易自狂,失意时依自卑,
其实人之聪明,谁不如我;我之智慧,亦未心弱于人。
自尊心强者,常忽略别人的自尊之存在,无自尊心者又往往不知别人自尊心
之可贵,其实,人是万物之灵,你的同类中的每分子都是不可轻侮的。我又如何
能够不知呢?读者快乐;同好快乐;奴隶们快乐,就是我的最高追求。
看到青泥洼步行街的同好们惊奇的眼神,使我更确信一双漂亮的凉鞋,比一
套时髦的服装更能表达女人,一双漂亮的凉鞋,再配上一双白里透红、细皮嫩肉
的玉足,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如同这个初夏也有着多种风情一样。它使我变
得更娇媚,更具个性,更优雅,更能令我的奴隶臣服于我。让我更有信心矗立于
人群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