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副总统拜登认为由于以色列与哈马斯处于战争状态,以色列有权登船进行检查“以了解是否有武器走私情况”。即你所说的行使自卫权。但是如果发现船上没有所谓的违禁物资,那么以军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船只改变航行路线甚至停靠在本国的港口,这实际上是权力的过度放大,是一种典型的军事劫持手段。而以军先是一口咬定加沙地区不存在物资短缺,进而同意船只在本国卸载后由陆路运往加沙,态度前后自相矛盾。而最近以色列官方承认造成救援人员伤亡是因为“军事情报有误”,对于他收到了什么错误的军事情报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肯定能够了解的是正是因为他采信了错误的情报才会对救援人员下手如此之重。那么之前讨论究竟谁先出手,谁先开火的问题就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