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看了一段时间这篇小说,有一些不吐不快的想法。陆明是一个出身贫寒、身手高超的形象,按理说他应该是一个内心特别高傲的人,出身较低,再加上有一些得以自傲的资本,他应该是这种人,当然这点文中也有提及。可是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当林珞萱的舔狗呢?赵恒一边和林做爱,一边和陆明打电话;林明明知道陆明就在楼下,还和赵放肆做爱,这些事情不管有意无意都是林对陆明尊严的践踏。当然不是说不能踩上去,可是被人踩完了还要舔上去,这是我无法理解也很难接受的。我宁愿接受林被人强奸后陆不介意,也不愿接受陆选择承受林对他尊严的践踏。前者当然是恶俗无聊情节,但还可以解释是出于意外,没有对他人格侮辱的意思,后者却表现出主角尊严的廉价,这样的主角很难是有魅力的。在我的想法里,尊严永远比爱值钱,因为没有尊严,其他的所有都不存在,都无从谈起。